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15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门、系(部):

为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阳光治校理念,根据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全体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

三、活动方式

(一)开展廉政警示纪录片教育活动。各党总支、部门、系(部)到党委办公室(28-521室,电话636678朱老师)领取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发放的廉政警示纪录片学习资料,组织观看学习。全体教工党员、党委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辅导员参加所属教工党支部组织的廉政警示纪录片教育活动。

(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为做好6月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各党总支、部门、系(部)结合学院《实践阳光治校理念、助推学院健康发展》的通知(上财浙院党〔2013〕29号),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工作,重点总结五大阳光工程的实施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和参与的阳光项目、阳光活动和廉政建设工作。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上统一观看学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部门、系(部)在廉政警示纪录片教育活动后,请及时提交新闻稿件,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二)请各党总支、部门、系(部)于6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报告》,涉及五大阳光工程的部门、系(部)另同时提交阳光工程实施情况报告或PPT至电子邮箱zhuguohua20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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