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加强学院党的建设,现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根据浙江省教育纪工委《2014年浙江省教育系统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学院2013-2014学年党政工作要点(上财浙院党〔2013〕21号)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1.切实解决四风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突出问题。
2.加强正风肃纪工作。学院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抓住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不良风气。
3.认真落实作风建设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件规定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公费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以及精简文件简报、精简会议等制度规定。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部门系部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进教室听课和走访学生公寓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约访等制度,并不断完善,推进作风建设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
1.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章,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委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上财浙院党〔2012〕24号)文件规定处理。
2.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结合《实践阳光治校理念、助推学院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阳光工程,加强对招生、招聘、财务、科研、基建、招投标、党务公开、院务公开、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等常规检查。
3.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落实部门、系部负责人一岗双责,部门、系部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研究落实2014—2017 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细则),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各部门、系部负责人廉政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学、科研、管理等规章制度,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健全廉政档案。加强和改进常规监察工作,强化学院督导组、监察室对各部门、系部的监督。
4.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在五大阳光工程基础上,继续做好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招生录取、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经费管理、科研管理、食品安全等全覆盖,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决策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等团体的积极作用。
5.扎实开展廉政警示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和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