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发力重点,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推动学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学院2020年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内容按照“两个标准”要求执行,以本年度内开展的思想引领、特色党建、党建品牌、党建示范点和组团式党建创新为主,重点考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双学双融”、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便作用发挥情况。重点围绕发展党员工作、“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情况、《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和《系(部)党总支会议制度(试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师生党员管理、各项数据上报、组织关系转接等十个方面内容。

二、考核办法

基层党组织考核实行述职制度,一般实行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党总支述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党支部述职由党总支组织。现场述职须以PPT展示的形式,汇报一年来党组织工作情况。

党支部考核由各党总支负责考核,各党支部书面述职报告、考核赋分情况等相关材料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党总支,考核分数构成:满分100分,其中述职评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评议打分)占40分,党总支互评占20分,党委组织部日常考核测评占40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基层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差,办事效率低,党组织战斗力不强,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党委组织部会同考核办、党院办、纪委办等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2.基层党组织内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违法、犯罪、受处分或被媒体曝光,造成影响的(由党委组织部会同考核办、纪委办、保卫处等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3.本年度内基层党组织所属单位、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党委组织部会同考核办、纪委办、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三、考核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特色党建的同时,自觉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同时,要求各党组织主动增强党建档案意识和宣传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之家”和党建文化墙阵地建设。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及时做好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更加注重党建宣传,充分利用学院党建工作网站和各类党建期刊、报纸、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传播载体。

 

附件:各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清单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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