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为主要任务的作风建设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学院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作风普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系(部),各团体,全体教职员工。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系(部),各团体组织学习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服务态度,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令人满意的服务。
1.教学工作是否积极向上,管理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3.是否严守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业务能力和水平、理论素养;
4.是否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科研任务或工作任务,积极协助配合他人或其他部门办理相关事务;
5.自身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四风问题,以及作风改进情况。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系(部),各团体组织自查后,如实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作风自查情况摘要表》,于12月15日前交党委办公室。
纪委、监察室于11月24日至25日在校园主干道开展工作作风问题意见征求活动,共同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齐心创造尊师重教校园环境,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广大师生员工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普查工作,可以以书面形式反映各部门、系(部)、各团体及个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作风问题;也可以对相关部门和个人提出整改建议。
1.教学科研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表现形式及整改建议和方案;
2.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表现形式及整改建议和方案。
纪委、监察室整理汇总普查反映的相关情况,经领导研究后反馈到相关党组织、部门、系(部),团体及个人,由其向纪委、监察室提交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纪委、监察室将不定期督查整改情况。
各党组织,部门、系(部),各团体及个人也可以将反映材料交到监察室(28-402室,电话82166216王老师;28-418室,电话82166678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