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4 点击数:

浙江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激励先进、宣扬典型,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决定近期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二、选树对象

全省高校(含独立学院)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三、人选条件

1.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决。

2.联系群众亲。密切联系师生党员群众,认真倾听师生党员群众心声,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是师生党员群众的贴心人。

3.工作业绩优。热爱并善于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致力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工作干劲足,有感人事迹,所带领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事业发展喜人。

4.作风形象正。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5.师生口碑好。善于团结带领师生党员做好工作,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为人处事得到师生党员的广泛认可。

四、选树名额

选树“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10名,提名奖10名左右。

五、遴选方式

1.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党员联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各高校(含独立学院)在汇集广大师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每校至多推荐1名候选对象;二是党员50名以上也可联名向主办单位推荐,特别优秀的经征求所在高校党委同意后,由主办单位直接纳入初选名单,不占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2.初选。请全省高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投票。在此基础上,按公办本科、公办高职高专、民办高校三种类型,研究确定20名左右入选对象。

3.复选。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投票相结合方式,在“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开设平台,展示初选入围对象事迹材料,组织全省高校师生投票遴选;同时,组建专家组进行遴选投票。

4.确定入选名单。综合网络投票与专家组评选情况,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六、其他

1.今年“七一”前夕召开座谈会,对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进行表彰,并通过浙江教育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之江”微博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

2.请各校将推荐对象的推荐表及信息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联系人:林洁、刘晓杰,电话:0571-88008691,邮箱:zzc88008962@126.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016室,邮编:310014。

附件:1.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

2.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信息表

浙江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2017年4月27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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