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市属各高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在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特色化建设,决定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品牌创星”和“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品牌创星”活动
(一)申报主体
各直属单位(学校)、市属高校符合标准条件的党支部(党总支部)。
(二)标准条件
各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所在部门重点工作创设党建品牌,既要有一个特色的品牌名称,也要有一个推动全面工作上台阶的好的方法措施;既要能够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也要能够不断增强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一星级:党支部班子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坚持民主,团结和谐;政治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工作记实本填写规范;能够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规范有序;清正廉洁,年度无明显的责任事故或明显的廉政个人问题发生。
二星级:应符合一星级评定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组织健全有力,党支部履职能力强,所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标准高;注重加强党建“双阵地”建设,根据现有条件建好实体阵地,网络新型阵地栏目丰富、内容充实、更新及时,党员参与度高,成效明显。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能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星级:应符合二星级评定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党组织坚强有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能够引领教职员工履职尽责,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标准规范、严肃认真;党务干部配备合理,党建业务娴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进本单位中心工作中组织作用明显,成绩显著;年度无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
四星级:应符合三星级评定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工作推进有力,时时处处事事都能充分体现机关党组织的号召力,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勇挑重担,引领作用明显,群众反响热烈,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上党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及各项党组织活动,有效推进所在党支部成为先进党支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健全有效;党内民主和监督作用发挥明显。
五星级:应符合四星级评定条件。五星级品牌党支部在社会上应有较高的知名度,应具备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即“六有三经三值”:有坚强的领导班子、有先锋党员队伍、有标准党建阵地、有完备的运行机制、有响亮的党建品牌、有骄人的年度业绩;经得起看、经得起问、经得起查;值得学习、值得总结、值得推广。
(三)比例数量
一星级评定,不限制数量,符合标准条件即可申报;二星级评定,每年占党委所属党支部数量的30%以内;三星级评定,每年占党委所属党支部数量的20%以内。
(四)申报评选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品牌党支部由市教育局党委组织评定。各申报党支部(党总支部)在组织创建的基础上,按照逐级申报评定的原则,2021年1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党委提出申报(《2020年度党支部“品牌创星”汇总表》见附件1和《品牌党支部申报表》见附表2,并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事迹总结材料),2021年1月底前经教育局党委评选,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星级。原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的品牌党支部(党总支部)当年因工作原因或所属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的,所在的党支部应作降星处理,降星权限按评定权限实行,并填报《品牌党支部降星表》(见附件3)。
(五)挂牌授星
由市教育局党委统一制作星级牌发放给各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市属高校党委,统一悬挂在各党支部活动室适当位置。并由所在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按照宣读授星通报、按获评星级授星、重温入党誓词、领导讲话四个程序步骤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参加的授星仪式。其中获评一星级、二星级品牌党支部的,由所在党支部组织授星仪式,由党支部书记监督并授星;获评三星级品牌党支部的,由所在党支部组织授星仪式,由党委书记监督并授星。
二、“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
(一)申报主体
各直属单位(学校)、市属高校符合标准条件的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
(二)标准条件
总体标准条件是:党建强——党组织建设规范,政治功能突出,群众幸福感强;发展强——领导发展有力,产业繁荣兴盛,群众获得感强;治理强——引领治理有效,人民安定有序,群众品质感强。同时,须符合党组织星级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至少有1项特色工作品牌;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所联系社区综合考核优秀等条件。具体标准条件见附件4:中小学校、高校领域“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引。
(三)申报评定
“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由市教育局党委牵头。2021年1月20日前,各直属单位(学校)、市属高校择优将符合创建标准条件的党组织向市教育局党委申报(《“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申报表》见附件5,并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事迹总结材料和建设指引中所列奖项获奖凭证复印件;电子版和纸质一式两份);2021年1月底前,市教育局党委在部署创建和排摸筛选的基础上,根据标准条件、推进力度、创建成效等情况审定后,将确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品牌创星”、“五星三强”等创建活动是深化落实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创建申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措施、有效果。要把创建活动与助推中心大局、规范落实党内基本制度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好中选优,确保示范引领效应。
(三)注重创建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在创建过程上下功夫,注重抓好创建申报工作的组织策划、方案制定、总结提炼、优化培育、推广深化、巩固提高等工作,切实创建精品品牌,引领和推动中心工作有效落实。
创建活动申报材料接收联系人: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吴开弟、叶涛,联系电话:82465199、82481162,邮箱:jhjydj82465199@163.com。
附件:1.2020年度党支部“品牌创星”汇总表
2.品牌党支部申报表
3.品牌党支部降星表
4.中小学校、高校领域“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引
5.“五星三强”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6.2019年度党支部“品牌创星”评选结果
中共金华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