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推优”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党校”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6-10-20 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

在发展党员实践中,部分组工干部、团组织干部、入党申请人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对“民主推优”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党校”理解不一,造成了一定的困扰。组织人事处结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予以说明。

一、对象不同

民主推优,通常称为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推荐对象为已经完成公示的入党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党组织应对自愿提交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公示、教育帮助等环节。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组织牵头,同时一般借助团组织的力量开展,组织党内外群众进行推荐。经过推荐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党校的对象为已经完成公示、报批、填表、建档等环节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所有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完成以上程序的,均应接受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育。由于培训班座位有限,只能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分批上党校。

二、组织者不同

民主推优一般由党支部组织,为了工作方便和标准统一,在实践中一般由学院团委与系级党组织为单位共同牵头开展,其中,团组织协助。为了加强党团协作,发挥团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学院团委也会协同各系级党组织共同开展推优工作,将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才向党组织推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党校一般由党校牵头组织。

三、时间、要求不同

原则上,民主推优随时可以进行,为了工作方便,学院团委协同各系级党组织或党支部会每学期统一组织一次集中民主推优,同时制定学院统一标准或者各系内统一标准,对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等作出限制或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没有对入党申请人经过多久可以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实践中一般应在充分考察其表现之后,以三个月以上为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减少表现时间。

入党积极分子都应该接受党校培训,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权利与义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党校一般不提出额外要求或限定。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组织一期。

四、结果不同

经过民主推优,入党申请人还需要经过部分程序才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上党校后,如果顺利结业,入党积极分子期满一年且表现优秀,就有机会被推荐为发展对象。

各系级党组织可以在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基础上针对包括以上两项工作在内的工作,自行制定相关统一标准。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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