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 先锋承诺我先行”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11 点击数:

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 先锋承诺我先行”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组织宣传人事局,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为充分发挥机关在职党员在社区治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从严从小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扎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决定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在全市机关党员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先锋承诺我先行”活动,进一步凝聚党员力量,共建繁荣、文明、和谐社区。现就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进社区报到活动。7月20日前,全体机关在职党员要携本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在职党员身份介绍信》,向所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时间安排,选择服务项目。各社区党组织在收到介绍信后,要及时登记备案,更新在职党员信息数据库。

二、签订“六个带头”承诺书。机关在职党员要在社区党组织签订“六个带头”承诺书,并将回执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存档。社区党组织要通过一定方式公开在职党员承诺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承诺书(样稿见附件)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负责发放到各社区。

三、开展党员亮身份工作。要全面开展社区在职、在册党员亮身份工作,机关在职党员要带头做表率,积极主动配合社区党组织亮出身份、接受监督,并在日常生活的各方面重细节、讲公德、作奉献。社区党组织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门前悬挂标牌、楼道口统一公示、在社区网格图中标示等方式开展亮身份工作。

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党组织要结合传统节日、纪念日、特殊时间节点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等,开展“1+X”四季主题活动,“1”是指认领微心愿活动,“X”是指各类志愿服务项目。机关在职党员每年至少认领1个微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七一期间,全市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在职、在册党员开展一次“进社区、美家园、靓金华、护峰会”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先锋承诺我先行”活动,并通过电视、报纸、微博等,挖掘宣传感人“微故事”,营造党员干部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各单位于8月1日前上报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金华市机关在职党员社区行为“六个带头”承诺书(样稿)

2、全市“在职党员进社区、先锋承诺我先行”情况统计表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中共金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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