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9-05 点击数:
根据党章、党员发展工作条例的规定,发展党员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必要时进行外审,函调发展对象的亲属。
为了保障工作规范有效,同时有据可查,一般校内政审后,同时函调发展对象的亲属,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开具政审函,至发展对象亲属单位,发展对象亲属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并及时传真回学院,放入发展对象档案袋,作为政审材料。
内审本人使用(党总支组织统一填写)
附10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_1.doc
外审发展对象父母使用(党委办公室组织统一函调)
附10党员发展政审外调函1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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