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03 点击数:

上财浙院党〔2010〕9号

关于建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委员会的通知

各系(部)、部门:

为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根据《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市委〔2010〕26号)以及金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要求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函》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章益国同志任主任,许璋同志任副主任。下设委员会办公室,蔡美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010年11月23日

主题词:建立 委员会 通知

主送:各系(部)、部门

抄送:金华市关工委

中共上海财大浙江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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