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0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加强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其凝聚力,发挥坚强堡垒作用,推动形成部门、系(部)支持党建工作,党支部服务部门、系(部)中心工作良好互动格局。特组织开展2013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建设、档案建设、任务完成、奖励、惩罚、一票否决等九部分,分解成32小项,采取百分制计分。

各党支部须对应九部分内容建立档案(档案盒或档案袋),做到档案归档规范。

(二) 其中“奖励、扣罚”两部分,分解成6小项,各党支部要据实加分、减分。

(三)一票否决项为涉及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学院规定,影响党员形象、影响党组织形象、影响学院形象,或造成学院工作混乱局面的事项,在党支部目标考核工作中一票否决。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自评阶段、联评阶段。

(二)12月中旬,由各支部对照《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评分标准,进行自评。

(三)1月上旬,学院党委根据自评情况,组织联评。

(四)支部须提供联评材料:

1.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2.党支部工作计划

3.党支部工作总结

4.党支部活动手册

5.上交党建论文及列表

6.交纳党费清单

7.发展党员情况

8.党支部活动目录(如有新闻报道,请附后)

9.其他档案材料

三、奖惩办法

(一)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支部,可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所在支部支委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二)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的支部,所在支部的党员可以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

(三)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可作为对应部门绩效考核参考依据之一。

(四)对于长期不作为或者没有组织活动和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党办将进行限期督办整改。

三、考核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及时将以上材料交党总支,各党总支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党委办公室(28-521室,电话15088290754朱老师)。

(二)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更加注重党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党建工作栏目和各类党建期刊、报纸、网站、论坛、微博等传播载体。

附件:1.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2.2013年党支部活动目录

3.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支部活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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