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04-17 点击数:
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决定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抽查时间
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5月15日。
二、自查对象
全院党总支和党支部。
三、自查内容
1.党组织设置与调整情况;
2.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
3.党组织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4.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5.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6.党组织与群众组织联系情况;
7.党建经费、阵地保障情况。
四、工作安排
4月10日至25日开展自查工作、报送自查报告;
4月26日至5月15日学院抽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4月25日前向党委办公室(28-418室,电话636080朱老师)报送自查报告,篇幅不超过2000字。
2.各党总支、党支部自查报告要重点突出工作创新之处与亮点工作。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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