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践阳光治校理念、助推学院健康发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6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门、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精神统领学院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院治理结构,探索实践现代大学制度,增强发展动力,确保学院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践阳光治校理念,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助推学院健康发展的活动。

一、指导思想

阳光治校是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高校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指导思想是立足金华,依托上财,在省教育厅和金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学院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通过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理念,强化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助推学院稳定和发展。实践阳光治校理念的核心: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是学院宽广胸怀的具体体现,是学院兼容并蓄和自强自信的具体表现,是经济匡时内涵的外延;公平是学院厚德博学的社会责任感,是学院内部管理与外部交流的标杆;公正是学院凝心聚力,群策群力的坚强基石和精神支柱。

实践阳光治校理念的基本原则:科学决策、民主管理、透明运作、按章办事。阳光治校理念最终要为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创造有利氛围;要为教学、科研、行政的公开透明和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要为学院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阳光治校理念的运行机制

实践阳光治校理念以努力建立健全五大阳光工程为中心,理清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话语权力的规范与界限:主动转变观念,以服务学生,服务教职员工,服务社会,为助推学院阶段性飞速发展奠定制度保障和实践基础。

(一)阳光党务工程/阳光政务工程

1.以校园网站改版为契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党办、院办从校园网站改版开始,以树立学院形象的高标准、严要求,规划改版换面,转变宣传思维,扩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质量,以精品向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展示学院发展成果。不断加强与地方媒体甚至省级媒体的合作,逐步探索网络媒体合作方式,力争通过多种途径有效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

相关部门适时研究在学院网站设置党务公开专栏与院务公开专栏、或指定公开栏目,及时有效做好信息发布与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工作,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繁荣充实的网上信息文化氛围。

2.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网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及监督工作

党办、院办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学院信息资料采集、使用、流转、公开、保密等工作。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系(部)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学院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上财浙院党〔2011〕1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务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上财浙院党〔2011〕22号)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做好党务、院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开展阳光党务工程和阳光政务工程,让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党务、政务,能够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为学院发展做好基础支撑工作。

(二)阳光招生工程

师资和生源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做好阳光招生工作是彰显学院办学实力与水平的具体表现,也是树立学院公平、公正、公开形象的宝贵平台和宣传学院的重要渠道。

1.完善招生就业工作制度,保障生源质量稳步提升

招生就业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录取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招生纪律和法规,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计划、程序、办法、结果公开和咨询服务工作。做好招生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充分利用多种网络平台推介学院在招生信息和学院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特色、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等,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稳健创新招生工作方案,积极吸引优质生源

招生就业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好“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创新招生方式,做好生源质量分析,组织好招生工作会议,为学院生源稳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3.适度延长服务职能,充分利用校友资源

招生就业办公室要进一步延长招生服务职能,把招生同就业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从新生入学开始,做好学生的能力培养、职业培训、就业辅导,为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推进和改革提供依据。

(三)阳光人才工程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院高速发展的工作基础。人事部门及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资格、条件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和教师招聘工作,加强已有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在职培养工作,同时教务处要做好兼职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尽快实现所有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及需求信息公开,利用学院网站,推介师资队伍及其专业特长,尤其做好高端人才的宣传推介工作。

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阳光招聘

人事部门要不断研究吸引、稳定、壮大师资队伍的长效机制,

重点引进与学院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团队以及高层次人才。人事部门和教务处配合各系(部)做好师资队伍梯队发展规划,在人才引进上要严格把关,在招聘教师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逐渐形成一支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风优良、教学水平过硬的师资队伍。

2.着重人才培养,规划长远发展

人事部门要继续做好教育资质认定公开和职称阳光评审工作,协助各系(部)共同培养好青年师资力量,逐渐培养一批具有中高级职称骨干队伍充实各专业、学科、课程。各系(部)要充分利用师资特长,通过名师工作室、教研室等途径鼓励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专业智慧,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与个人特点,鼓励青年员工创新工作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3.创先争优,引领示范

各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评先评优工作,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开,继续发挥先进的带动力量和示范作用。

教务处及各系(部)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公开、组织学习和引导工作。学生处及各系要做好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宣传工作,把优秀学生当做学院的名片,充分挖掘,充分利用优秀学生在校园和社会上的示范效应。

(四)阳光财务工程

1.经费阳光管理,促进教学研结合

财务部门要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严格经费预算使用管理,认真做好阳光收费的管理、实施、审核工作,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结时限,公开办理结果。教务处及各部门、系(部)要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有效管理,继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充分保障并积极助推学院科学研究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合理有序。

2.规范财务监察审计,确保学院资产安全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年度内部审计的组织联动工作,切实开展调查研究,在完善监察审计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进会计核标透明规范进程,创新工作,防微杜渐。

(五)阳光后勤工程

后勤管理中心要继续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防止暗箱操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方便师生工作生活学习;切实公开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流程、工作内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保障学院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果。

三、实践阳光治校理念的保障机制

学院党委、纪委将进一步完善阳光治校教育机制、预警机制、

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有序推进,教育广大师生阳光交往,循序渐进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全方位监督渠道,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护广大师生在阳光下成长。学院党委、纪委倡导健康、纯洁、文明的交往方式,确保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为政清廉,本色不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阳光治校”工作的开展,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院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日常工作。

根据学院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组织架构,完善纪检、监察、审计等组织机构,成立教代会,完善学代会。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党院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梳理和完善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系(部)、各团体要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对照检查,积极改进规章制度中不完善、不合理、不到位之处,做到明晰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以实践经验完善制度设计,以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各部门、系(部)尽快通过学院网站公开公布非涉密的规章制度、常用学习资料、常用办公资料,明晰办事流程和责任人,以方便广大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为目标,以革新精神改善工作环境和氛围。要切实开展内部监督,激励各位员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人生境界和修养,在单位做业务模范,在社会做模范公民。

各级党组织要在践行阳光治校理念中勇当先锋,敢当模范,切实消除各种不良气息,清除不作为思想,真正立足本职工作,弘扬志愿奉献精神,创造条件调动多方力量开展党建活动,真正服务师生,服务社区,服务学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支部常规工作,鼓励人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人参与党组织活动,彰显党员的政治信仰和精神境界。

(三)切实抓好作风建设

要按照“正风提效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

的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系(部)内部做好每周工作计划的汇报与督办,坚决杜绝懒散、拖沓和不作为现象,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各教学服务单位协同教务处、学生处做好教师教学效果情况反馈,每学期集中分析研究学生反映较强的问题,努力提升教学水平,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要求广大教职员工,通过进一步塑造优良阳光的学风、教风、校风,不断影响和带动外部和谐稳定。

当前,学院正处于发展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系(部),各团体要把阳光治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各部门、系(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践阳光治校理念,构建好五大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助推学院健康、稳步、持续、快速发展。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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