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01 点击数:

以正式文件为准

各党总支、部门、系部: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作风建设工作实效,推进阳光治校理念实施,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勤政廉政,巩固和传承学院优良校风、学风、教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根据工作部署,现就开展签订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学院党委与各部门、系部及所在党组织共同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为学院党委,乙方为各部门、系部及所在党组织。

各部门、系部及所在党组织在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过程

中负有同等的共同责任,部门、系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为签订

责任书的代表。

学院党委委托各部门、系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所在部门、系部及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考核等以责任书为准。

二、组织形式

签订责任书由党委办公室和监察室共同牵头负责,每两年组织一次。

一般于年初组织签订,年末结合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及部门、系部年度工作考核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系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共同深入推进学院阳光治校理念,协同创新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干事创业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要做好责任书签订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后续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确保学院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深入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版权所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321013

备案号:浙ICP备12031395号-1 浙公网安备 330703021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