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树立典型,学习榜样,进一步增强学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体现师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学院党建工作成果,激发广大党员同志的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根据安排,决定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学院所属的党总支、党支部可参加先进党支部评选;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且在职在岗或在读的正式党员可参加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在学院各级党组织任职满一届及组工干部可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本次校级先进党支部名额不超过5个;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党员总数的10%;每个基层级党组织限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正常,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认真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党支部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机关党员作风扎实,为民服务意识强,依法行政,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群众认可,无明显不良反映。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能够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自身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坚定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善于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认真参与“三解三促”活动,努力践行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和基层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身形象好。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素质过硬。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
2.党性过硬。注重党性修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业务过硬。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举措、方法和途径,业务精湛,开拓创新。
4.作风过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踊跃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勇于开拓,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作风严谨,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干实事、说实话、出实招、创实绩。带头坚持党内生活原则,永葆共产党员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5.业绩过硬。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党务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3月中旬,各党支部在认真总结近年工作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会议推荐。
2.集中申报。4月16日前,由各党支部在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推荐的基础上,向组织人事处申报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3.审核评选。4月30日前,组织人事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申报情况和事迹材料,评选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
4.报请审定。5月14日前,表彰初步名单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确定表彰名单。
5.表彰奖励。7月1日召开学院七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彰工作与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与推动本部门、系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2.坚持标准。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3.广泛宣传。各处室、系部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4.材料要求。各党支部在确定申报和推荐对象后,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于4月16日前报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2166080(636080)电子邮箱:sczyzuzhibu@163.com。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 22日
上财浙院党〔2016〕7号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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