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1.各总支组织党支部统一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
2.各党员同志核查无误后,在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中签名;
3.各党总支汇总后,征求有无更改意见;
4.各党总支将《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打印纸质版加盖总支公章后交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5.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填写介绍信或委托各党总支填写介绍信;
6.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到市教育局和市直机关工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7.介绍信交给党总支;
8.党总支将介绍信交给党员;
9.党员凭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或转往单位落实组织关系,并将回执邮寄到党委组织部门。
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1.各党员同志凭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或市直机关工委办理;
2.各总支组织党支部统一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登记表》;
3.各党总支汇总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发党委组织部门;预备党员转入的,须提交《关于某某同志材料的审查报告》加盖公章,送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4.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将组织材料移交各党总支;
5.党总支将材料移交党支部;
6.党支部更新党员基本信息表,报党总支和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并将党员纳入正常组织生活;
7.党员将介绍信回执邮寄给原基层党委。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学校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参照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填写。
三、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刻制固定条章签印,统一填写。
四、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格式如2007年7月1日。“第 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暂不填写,待组织部核准后统一填写。
五、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格式统一填写2010年6月。
六、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区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30 天。路途遥远可适当延长。
2、组织关系转往区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90 天。所有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90天。
七、介绍信中组织关系由A处转往B处,一般A处指现所在单位,B处一般指去往单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去往高校的可以直接写高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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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绍兴市绍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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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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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这一张由学院党委开具,携此介绍信去金华市教育局(市政府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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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绍兴市绍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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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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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由金华市教育局党委开具,携此介绍信去金华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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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绍兴市绍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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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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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金华市直机关工委开具的,携此介绍信去转往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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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大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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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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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由学院党委开具,携此介绍信去金华市教育局(市政府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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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大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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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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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由金华市教育局党委开具,携此介绍信去金华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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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大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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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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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由金华市直机关工委开具,携此介绍信去金华市委组织部(市政府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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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转到大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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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9-82166080 传真:0579-82166000 邮编:3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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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这一张是金华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也是党员手中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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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贵港市覃塘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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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1306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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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拿此介绍信至金华市委组织部(市政府15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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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贵港市覃塘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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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8651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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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拿此介绍信至金华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15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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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贵港市覃塘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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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8651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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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拿此介绍信至金华市教育局(市政府6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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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贵港市覃塘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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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8651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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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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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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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8651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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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拿此介绍信至金华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15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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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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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8651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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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提示:拿此介绍信至金华市教育局(市政府6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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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转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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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45080219850608232x,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1-3901306 传真:0771-3908651 邮编: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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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