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19 点击数: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学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拓创新,激发广大党员的团结进取精神,根据学院党建工作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所属的党总支、党支部可参加先进党支部评选,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可参加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院的实际开展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支部团结好、作风正、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4.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针对性强,有创新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和带领本部门、系(部)群众出色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取得明显效果。

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遇事同群众商量,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勇于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违纪党员及时处理。

6.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教育工作,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严密,审查严格,手续规范。

8.支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记录健全;及时完成并上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按时完成本支部党建工作论文的撰写和提交工作。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分数在80分以上(参见附件1)。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除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外,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吃苦耐劳,能够正确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3.认真执行《党章》规定,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关心时事政治,刻苦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积极投身学院的建设和改革,工作勇挑重担,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和败坏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处处作群众的表率。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党支部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申报先进党支部的申请并上报所属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同意后,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学院党委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结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上财浙院党〔2012〕9号),按照评选条件,民主评选,确定先进党支部名单并公示。

申报先进党支部须提交的材料有: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表、党支部工作总结、先进党支部申报PPT等相关材料。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在个人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会议,按照条件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提名,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的建议提名进行审定,并以党总支为单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由党委讨论审批,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并公示。

申报优秀共产党员须提交的材料有:个人工作总结、优秀共产党员申报PPT。

四、名额分配

本次先进党支部名额为3个(占党支部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为学院党员总数的6%(具体由各党总支掌握)。

五、其他

本次评选由党委办公室组织,以上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6月1日前交至党委办公室(28-418室,电话636080朱老师),同时电子版发至zhuguohua2004@163.com。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结果将在学院党建工作栏目进行公示。

附件:1.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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