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2-28 点击数:

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结合学院党建工作部署,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努力创建党建品牌活动,大力构建特色党支部,现就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是2013年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创精品、上水平的要求,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教学、科研、学习实际,开展特色党建品牌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把品牌活动长期开展下去,并逐步扩大影响力,建成学院、市和省党建品牌活动。

党建品牌活动创建要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和积极性,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与渗透力,并能起较大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党建主题

党建品牌活动主题选定应该有利于掌握学院党建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有利于引导特定群体成长与发展,有利于弘扬党员党性、先进性和纯洁性。

每个党建品牌活动选定一个主题,主题必须言简意赅,一般不超过20个字,应充分概括活动内容,突出党建工作特色。

三、规范程序

党建品牌活动创建分为三个阶段:前期申报阶段、中期实施阶段、后期总结阶段。

前期申报阶段:党建品牌活动要具备品牌名称、活动方案。每年度初党委办公室统一组织申报,各党支部将党建品牌活动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党办存档,一份党总支存档,一份党支部存档,电子版同时发送)交党总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总支统一交至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报党委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党建工作栏目进行公示。

中期实施阶段:党建品牌活动方案通过后,党支部可以按照活动方案开展活动,随时做好活动过程中的记录和材料保存;及时将新闻稿件发至党委办公室,以便更加快捷的发布在学院网站党建工作栏目。

后期总结阶段:为保证高质量的完成省市级党建品牌申报工作,党建品牌活动实施结束后或者年度末,党支部须提交党建品牌活动PPT、党建品牌活动总结报告、新闻稿或新闻报道链接电子版至党总支,党总支审核后转交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送党委讨论后,统一申报省、市级党建品牌活动。有条件的党支部可以制作党建品牌活动视频,或其他更有力的支撑材料。

获得省、市级党建品牌活动的党支部,适当扩大其党建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在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活动中予以充分优先考虑。

四、注意事项

1.每年3月份,党委办公室组织申报,4月份至11月份各党支部组织实施,12月份组织材料上报申请省市级党建品牌活动。如若提前完成材料,也可及时送党委办公室,上报省市相关部门申报党建品牌。

2.相关材料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交到党委办公室(28-418室,电话636080朱老师)。党委办公室于次年1月份统计并公布相关情况。

3.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建品牌活动申报表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建品牌活动总结报告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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