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关系接转“零跑腿”办法的通知》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4-11-27 点击数:

关于落实市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关系接转“零跑腿”办法的通知》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组织关系接转“零跑腿”办法的通知》金市组通[2014]29号要求,切实解决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实施细则,请市直各机关党委、有关党委遵照执行并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一、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范围权限

1、在市直范围内,市直机关工委直接管理的各直属机关党委、有关党委(以下简称一级党委)之间,可不经过市直机关工委相互接转组织关系。转出市直范围的,应由市直各一级党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市直机关工委再转出。

2、一级党委下属的法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程序方法

(一)、市直范围内组织关系接转

1、转出组织关系

1)、出具证明函,转出方党组织根据党员所去目的地,为党员出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函》;

2)、持函直接报到,党员带上证明函直接到所去目的地单位党组织报到;

3)、代办转出手续,转出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根据党员所去目的地,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层层代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直至转出方一级党委;

4)、整理封存档案,在5个工作日内,转出方党组织负责为党员整理好《党员档案》(并入人事档案的,应附有《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必要的资料信息并封装盖章;

5)、安全送达档案,在7个工作日内,转出方党组织责把《党员档案》、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资料凭证,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接收方一级党委。

2、接收组织关系

1)、初步核实,接收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根据转入党员所提供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函》及相关资料凭证,到本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基本情况;

(2)、联系协调,一是接收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要电话联系转出方党组织,询问介绍信和档案等相关资料凭证的封存和邮寄情况,二是协调一级党委,做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准备;

3)、接收关系,一级党委在接收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后,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联系好党员本人,按照“六问一必查”(主要包括:问组织关系接转原因、入党时间、入党程序、入党介绍人情况、组织生活情况、学习从业情况,必查党员档案)的要求,完成对转入《党员档案》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凭证审查工作;

4)组织登记,党员本人、目的地党组织和接收方一级党委三方共同填写《党员登记卡片》,完成对党员的基本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并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库;

5)、存档备查,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对《党员登记卡片》、《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等相关资料凭证进行存档,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凭证保管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注:法人单位党组织负责存档保管)

(二)、市直范围外金华市范围内组织关系接转

1、转出组织关系

1)、出具证明函,转出方党组织根据党员所去目的地,为党员出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函》(金华市内接转有效);

2)、持函直接报到,党员带上证明函直接到所去目的地单位党组织报到,所去目的地为农村或社区的,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到;

3)、代办转出手续,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函》(金华市内接转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转出方党组织要为党员层层办理转出手续,直至金华市直机关工委;

4)整理封存档案,在7个工作日内,转出方一级党委为党员整理好《党员档案》(没有档案的,应附有《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凭证并封装盖章;

5)、负责安全送达,在9个工作日内,转出方一级党委把转出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等相关资料凭证,通过邮寄等形式安全送达接收方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或相关党的工作委员会。

2、接收组织关系

1)、初步核实,接收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根据转入党员所提供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函》(金华市内接转有效)及相关凭证等,到本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基本情况;

(2)、联系协调,一是接收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要电话联系转出方党组织,询问介绍信和档案等相关资料凭证的封存和邮寄情况,二是协调一级党委,做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准备;

3)、电话通知,市直机关工委在接收到转出单位邮寄出的介绍信、档案等资料凭证后电话联系接收方一级党委,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4)、后续工作,参照市直范围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中的接收组织关系流程(2)、(3)、(4)、(5)要求落实。

(三)、金华市范围以外组织关系接转

1、转出组织关系

1)、代办转出手续,转出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根据党员所去目的地,按照要求,层层代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直至市直机关工委,转出省外的,经市直机关工委再去金华市委组织部办理;

2)、及时去目的地报到,党员带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去目的地单位党组织报到,如接收方有要求,党员本人也可去目的地单位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或工委等有权接收关系的相关单位自己逐级办理;

3)、整理封存档案,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3个工作日内,转出方党组织负责为党员整理好《党员档案》(没有档案的,应附有《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凭证并封装盖章;

4)、安全送达档案,在15个工作日内,转出方一级党委负责把《党员档案》等相关资料凭证,通过邮寄送达接收方党委并保留邮寄档案时的有关凭证存档备查。

2、接收组织关系

(1)、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单位报到的,一是初步核实,接收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根据转入党员所提供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及相关凭证等,到本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基本情况;二是代为办理,接收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等党务干部,到市直机关工委为党员代为办理手续(持省外介绍信的,要先去市委组织部,然后再到市直机关工委);三是后续工作,参照市直范围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中的接收组织关系流程(2)、(3)、(4)、(5)要求落实。

2)、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机关工委首先问明有关情况,让党员留下相关资料凭证直接去目的地单位报到,其次市直机关工委再电话通知相关一级党委前来为党员办理手续,其余后续工作参照市直范围内组织关系接转中的接收组织关系流程(2)、(3)、(4)、(5)要求落实。

3)、党员持外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的,由市直机关工委去市委组织代为办理,其后续工作参照金华市范围外省内接收组织关系(2)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直机关工委的程序办理。

三、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事项

1、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要用便于长期保存的碳素墨水笔;

3、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党组织的全称;(不能用单位名来代替党组织名称)

4、党费已交至某年月,要用大写;

5、介绍信上要注明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通常规定时间是,本市内的7天时间,本省内的半个月,省外的一个月)

6、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以防造假;

7、原则上一人一信。只有在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或一个单位有数人去同一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时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要另附名单,并加盖相关党组织印章。

四、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组织关系接转“零跑腿”办法的通知》金市组通[2014]29号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服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为党员流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帮助解决接转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党员介绍信和档案传递过程中要及时有效衔接,主动协调相关单位,确保档案不丢失。

3、严肃纪律。对在接收和转出组织关系过程中无故拒转拒接、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等导致档案遗失或不能按时送达的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函(样稿)

附近2:党员登记卡片

中共金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

组织关系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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